2021年1月30日,對坐落
抗震支架設防烈度為6的地區,甲類建筑外的機電工程設計可不做抗震核算。機電設備不應設置在,可能導致其運用功用發作障礙等,二次災害的部位。關于有隔振設備的設備,應注意其強烈振動對聯接件的影響,并防止設備和建筑結構發作諧振現象。
抗震支吊架應和結構主體,可靠聯接依據項目所在地的抗震設防烈度,以地震力為首要荷載,由錨固件、加固吊桿、抗震聯接構件及抗震斜撐組成??拐鹬У跫懿粦拗乒芫€熱脹冷縮發作的位移,其設置和設計應滿足相關規范規矩。新建工程剛性原料電纜梯架、電纜托盤和電纜槽盒的抗震支吊架,側向較大距離為12m,縱向較大距離為24m??拐鹬У跫芨鞑考?包括槽鋼、聯接件、彈簧螺母)除工廠自檢外,每批次產品應送國家檢測組織進行力學測驗,以保證結構安全。
除直徑在200毫米及以上的管道外,全部熱鍍鋅鋼管在任何情況下,均不得選用焊接辦法。直徑為200毫米及以上的鋼管,于初次裝置完成后,須進行二次熱浸鍍鋅施工;全部跨過樓宇伸縮縫的管道,一定要選用金屬波紋管道伸縮器聯接;全部管道如裝設、顯露于能令管道系統結冰的環境底下,一定要供給保溫材料以及電伴熱,防止管道受損壞而影響系統操作:全部抗震支架應和結構主體可靠聯接,當管道穿越建筑沉降縫時應,考慮不均勻沉降的影響。